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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”种子“大”变化

1999-06-21 来源:光明日报 曾汉章 我有话说

几年前,农民都是拿着麻袋购买散装种子;如今,在福建各地的基层种子门市部里,农民们看到的是琳琅满目的各种小包装种子,热情服务的农技干部,保证质量的服务承诺……这如同城市里的商场一样充满现代商业气息的景象,得益于政府对农业的重视,得益于种子工程的实施。

变化之一:建立了新型良繁推广体系,品种更新更换速度加快。

福建通过多年的努力,建成了科学化、网络化的新型良种繁育推广体系。全省共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了12个水稻、旱作引种观察圃,82个水稻、甘薯等各类农作物区试点,14个水稻、甘薯中试基地,4个国家级水稻新品种丰产示范园区,30万亩的丰产示范片,28万亩的良种繁殖制种基地,可年生产种子8000万公斤以上,有效地保证了全省农业生产用种。

三年来全省共选育引进各种作物新品种1500多个,投资400万元扶持科研育种单位加快高产优质新品种的选育和推广。福建农大选育的花优63、厦门大学选育的佳禾早占等优质稻新品种,到今年已累计推广100多万亩。三年来共推广杂交水稻近4000万亩,更新更换新品种(组合)2150万亩,预计可增产粮食16万多吨,占全省粮食增产的40%左右。

变化之二:质量监督检验手段先进,种子质量有保证。

他们首先从加工包装环节入手,投资1000万元新建种子仓库3万多平方米,新添加工包装设备400余台,基本上做到县县有精选加工包装单机,省级制种基地有加工、包装成套流水线设备,到1998年全省已实现供应给农民的种子,全部经过精选加工、标牌小包装。其次,推行种子质量全面管理,即全员、全过程和全方位质量管理,确保不出现重大种子质量事故。抓好原种、良种繁殖以及制种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,保证种子纯度;实施监督抽检,抓好入库种子、供种过程的质量控制,保证种子的播种品质。第三,投资1000余万元初步建成以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为龙头,地(市)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为依托,县级种子标准检验室为基础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,对全省种子市场的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检验。

变化之三:转变经营观念,建设现代企业制度。

随着《种子法》的即将出台,种子市场的开放将成为现实。福建各地种子公司努力探索育繁推销一体化的种子产业化道路。一是转换经营机制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。通过深化改革,建立激励竞争的内部管理机制,来增强种子企业的经济实力。如省种子公司通过两年的改组、改革,已初步成为拥有资产2000多万元,年销售额达2600万元,年实现利润超百万元的种子产业化公司。二是改变“官商”作风,开展优质服务。1997年省农业厅发出“关于种子系统开展优质服务行为规范的通知”,各种子企业积极开展送种下乡、延长供种时间、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、种子质量跟踪卡等优质服务,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。三是以资产为纽带,加强种子公司与科研部门以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联合,走育繁推销一体化路子。

变化之四:种子管理走上规范化、法制化轨道。

目前,全省拥有一支350多人的专业种子管理行政执法队伍,负责管理种子市场、规范企业生产、经营行为。1995—1997年农业、监察部门连续三年联合开展以“五个管理”、“六查三整顿”为主要内容的种子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,加大了种子管理的力度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1998年农业、工商、技术监督、监察联合发起“种子质量年”活动。1999—2000年农业、监察再次联手,对种子市场进行行政执法监察检查活动,三年来,共查处非法生产、经营种子案件1297起,没收种子10万公斤,制止非法杂交水稻制种田2600多亩,从而净化了种子市场,使全省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显著减少,种子生产、经营逐步走上规范化、法制化的轨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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